广州市文化局作为广州歌剧院项目业主,经与项目委托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活动。
一、征集内容
广州歌剧院形象识别中的核心形象识别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标志(LOGO)的设计方案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用房的专用字体(包括:中、英文)的设计。广州歌剧院项目具体情况介绍见附件或在网上(http://www.gdgjpm.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
二、作品要求
1.由应征者提供主推荐设计方案一套(以下称主荐方案),同时也可提供推荐设计草图1-5份作为备选方案。
2.主荐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⑴一份核心设计方案;
⑵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
⑶标志(LOGO)在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中的应用拓展;
3.对设计方案作品的规格说明
⑴应征者提供整套主荐方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
⑵所有的图稿请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前述彩图或黑白设计图稿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三、必备文件
1.在设计方案提供之时,应征者必须同时提供本启事所附的《承诺书》一份,并由应征者亲自签署。如果设计方案是由若干个应征者共同创作完成的,则由所有参加创作的应征者在《承诺书》中签署(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要加盖相关的公章)。
该《承诺书》须明确自接受应征之日起即承诺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可撤销地属于广州市文化局所有,如该作品涉及剽窃、篡改、复制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的语言:参加本次征集的创意作品,以及任何发送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信函、通知、申诉、申请等都必须使用中文。
3.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和必备文件必须统一编制成制作完整、设计一致的整体文件(如编成开页小册或折叠手册),该等整体文件应有一个完整的文件索引,标明前述所有文件的先后顺序(以下简称“设计方案”)。
4.应征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如以公司名义应征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提交程序
1.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包括: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设计方案和第三条规定的必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方案应由应征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当面递交或快递(如:EMS)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501,邮政编码:510030。
收件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24359
传真电话:020-83326350转802
2.提交设计方案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9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本方法及其附录简称为“交稿截止日期”),以设计方案送达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时间及邮戳时间为准。
3.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请于递交书面方案时同时递交。
4.所有提交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将不予退还。
5.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⑴设计方案请装在一个大信封中提交,该信封应密封并加盖设计师的印章,并写上以下文字:
①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方案;
②“应征者”(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③收件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④备注:本邮件只可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封。
⑵不可使用可能开封并无重新密封痕迹的自粘信封。
五、方案评审
1.方案评委会由广州市文化局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知名专家参加。
2.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广州市文化局的要求组织方案评委会对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和复审。
3.方案评委会将按照评审成绩,推选11位入选设计方案,提交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文化局审定。
六、保密性
1.为确保广州歌剧院在全国范围内保护其标志(LOGO)形象,应征者务必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可能削弱设计方案本身的价值;
2.应征者在创作设计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上述设计方案时,均须对该设计方案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设计方案之日起,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布最终的获选方案之日止。
所有应征者无论是自然人或是团队、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对于参与设计方案创作、修改工作的人员均遵守保密义务:
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应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设计方案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方案及其创意。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广州市文化局有权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应征者参与征集的权利和资格。
七、著作权使用及说明
1.应征者提交设计作品,必须承诺以下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者向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广州市文化局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广州市文化局独家所有。广州市文化局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广州市文化局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广州市文化局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4)广州市文化局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5)广州市文化局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广州市文化局所有。
(6)广州市文化局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7)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广州市文化局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2.最终获选的标志(LOGO)设计征集方案将成为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广州市文化局有权决定或许可他方在下述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⑴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所有建筑标识;
⑵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所有宣传品以及与其有关的所有传播、推广活动;
⑶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的物料、用品等应用;
⑷第三方对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的介绍宣传等商业性活动或许可活动等;
九、奖金设定
1.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十一名获奖作品,其中获奖作品一名,入围作品十名。最终获选标志(LOGO)设计征集作品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入围设计征集作品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税前)。
2.所有奖金将在标志(LOGO)设计征集活动完成后的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入应征者指定帐户中。应征者应自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十、其他一般性条款
1.应征者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设计征集的活动从广州市文化局获得任何补偿。应征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赛以及本次设计大赛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附录在内的各项条款。
2.广州市文化局保留不从提交给本次设计征集作品中确定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志(LOGO)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者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3.应征者无权就与设计和提交其投标作品、提交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封套等事项有关的费用获得任何补偿。
4.本次设计征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
附件1:广州歌剧院方案设计理念
附件2: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承诺书
附件3:广州歌剧院建筑设计效果图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广州歌剧院方案设计理念
一、项目概况
广州歌剧院位于广州珠江新城南部,濒临珠江,在广州新城市中心轴线与珠江北岸交汇处的西侧,中心轴线的东侧是规划和建设中的广州图书馆和广东省博物馆;用地的北面是已落成使用的广州市第二少年宫;用地的南面依次是临江绿化带、珠江、江中的海心沙市民广场以及位于珠江南岸的观光塔;广州歌剧院与广东省博物馆,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广州图书馆共同构成了广州市新中轴线上的“四大公建”。
广州歌剧院以歌剧表演为主,同时兼有芭蕾舞表演、大型交响乐演奏、大型综合文艺演出、实验性话剧、文化艺术交流、研究、培训、新闻发布等辅助功能,是一座个性鲜明,功能齐全的艺术殿堂。她包括1800座的大剧院和400座的多功能剧场。整个项目的占地面积为42393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七万多平方米,建筑总高度约43米,地上7层,地下局部4层。建设定位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建成后将是华南地区的最高艺术表演中心,是弘扬高雅艺术、推动国际文化交流的艺术殿堂。
二、设计理念
广州歌剧院是由英国扎哈 ·哈迪德建筑师事务所(Zaha Hadid Architects)负责方案设计,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配合英方共同完成深化设计工作。广州歌剧院的设计理念则源自一种激情:在广州市建立一个新的城市文化焦点 —— 能将人们文艺欣赏的需求与千年不朽的建筑艺术典范融为一体的文化焦点。构思方案“圆润双砾”,寓意一对被珠江水冲刷形成的“砾石”。其设计轮廓引人入胜,她将是中国戏剧的“高音音阶”与西方歌剧浑厚的“中音音阶”融汇贯通的体现,独特的双砾设计更加强化了城市的功能,她将以开阔的姿态拥抱珠江两岸,并与正在崛起的新城区相呼应。双砾交接处所形成的蔽荫地带将设计成为户外活动的集中地,与主职艺术表演的世界舞台相辅相成。坐落在广州歌剧院与广东博物馆之间担负着桥梁作用的“文化艺术广场”是概念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将是一个充满梦想和雄心的地方。
三、规划设计
广州歌剧院,她的外部形态犹如在一座平缓的山丘上置放的大小不同的两块石头。体量较大的“大石头”(大剧场部分)布置在用地的西北面,“小石头”(多功能剧场部分)相应并排于北侧。形成西北高东南低、向珠江和中心轴线开放的建筑布局,使游客在大剧场和多功能剧场的门厅、休息厅及入口人流集散广场等公众活动区域可尽览未来的文化艺术广场和海心沙市民广场的美丽景色。
广州歌剧院的建筑设计试图打破建筑与景观之间、室内与室外之间的藩篱,将景观元素渗透到建筑形体和建筑空间当中,以动态的建筑空间和形式、模糊边界的手法形成功能交织,探索使用功能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使之有机相连,从而实现空间的持续变化和形态交集。将建筑的内部、外部直至城市空间看作是城市意象的不同但连续的片段,通过刻意的切割与联接,使城市生活和城市景观融合共生。
四、外部形态
广州歌剧院的独特性更多的还体现在外部形态上。其整体造型为“被江水冲刷形成的圆润双砾”, 一大一小一黑一白的两块齐石安然座落于珠江江畔。大小石头分别采用黑色和浅灰色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作为墙面材料。 几条自由形态的玻璃带沿大小石头表面环绕,切割,形成与主体和谐的开窗形式,通过这些通透的开窗表面,建筑主体的钢网架结构也在立面上得以充分表达。 外立面玻璃幕墙采用高效节能的双层低反射玻璃。
附件2:
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
承 诺 书
本人/单位 作为广州歌剧院LOGO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启事》(以下称《征集启事》)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启事》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并自愿向征集方广州市文化局(以下称征集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向征集方提交的应征作品(下称应征作品)是承诺人按照《征集启事》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征集方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四、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包括主推荐设计方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及所有相关文件。
五、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是受征集方委托而创作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征集方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征集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权;
(二)修改权;
(三)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展览权;
(八)表演权;
(九)放映权;
(十)广播权;
(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二)摄制权;
(十三)改编权;
(十四)翻译权;
(十五)汇编权;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承诺人确认,征集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权利。
六、承诺人同意征集方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以不指明应征作品的名称和作者。
七、承诺人同意征集方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八、承诺人同意,征集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征集方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九、承诺人确认,征集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征集方所有。
十、承诺人确认,征集方除根据《征集方案》的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承诺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十一、承诺人充分认识到,承诺人向征集方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承诺人被征集方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十二、承诺人同意,承诺人向征集方提交应征作品的原件的所有权即时无偿归征集方所有。
十三、承诺人同意,广州歌剧院LOGO设计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启事》、本承诺书等,下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承诺人同意,如承诺人与征集方因广州歌剧院LOGO设计作品征集活动以及与该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活动产生争议,承诺人与征集方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广州市,仲裁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承诺人同意按仲裁裁决书及时、完整地执行。
十五、承诺人如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条款导致被征集方追究责任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
十六、承诺人同意,本承诺书与应征作品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承诺书为准。
十七、承诺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诺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十八、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广州歌剧院建筑设计效果图另见“下载附件”。
http://www.gdgjpm.com/TD_show.asp?id=168&BigClass=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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