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范围
  全省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各文化策划类公司机构。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标识设计要充分体现大桥的主要特点、建筑风格和恢宏气势。
  (二)标识设计要求结构简洁严谨、构图创意新颖,图案流畅美观,色彩简明大方,寓意丰厚贴切,具有标志性、时代感等特征,易于识别,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强。
  (三)标识设计应便于与其它标志组合使用和制作,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
  (四)作品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拒绝模仿雷同,入选标识必须保证能顺利进行商标注册。
  四、作品投稿须知
  (一)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均按A4纸规格彩色打印,不须装裱。另需同时递交作品电子文件,为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图案长或宽不小于1200象素,色彩模式为RGB色,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相关数据。
  (二)应征作品应附带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1000字以内,A4纸打印),表述清楚标识象征的意义和设计意图。单位投稿请注明单位、地址、电话、法人代表、业务资质文件复印件、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个人投稿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稿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六楼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
  2.邮寄请注明:标识征集
  3.邮政编码:330025
  4.联系人:揭先生
  5.联系电话:0791-6503022
  6.E-mail:jjcjgldq@163.com
  (四)应征作品如出现雷同,以收到应征者电子邮件的日期先后确定中标者和奖项。
  (五)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并自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
  (六)应征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或标识不能进行商标注册,设计者应无偿返还征集人支付的设计费,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七)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对入选作品拥有永久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
  五、投稿截止日期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办法
  征集截稿后,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比。
  入选作品奖项设置:中选标识1名,中选标识通过商标注册后一次性支付设计费2万元;优秀奖2名,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各2000元。入选作品设计方如为公司机构,将优先考虑作为策划传播、VI设计、画册制作的合作单位。
  七、设计参考资料
  详见附件1、附件2。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所有。
附件:1.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概况
   2.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建成效果图
                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
                   二OO九年二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