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大世界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旅游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之一,是在原烟台国际会展中心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的集旅游推广、展示、集散、购物、娱乐、餐饮、演艺、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旅游接待载体。其建设运行的意义在于提升旅游接待品质,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有效解决我市的“三冷”问题及城市旅游购物、晚间娱乐、海上观光旅游的问题,将成为市区旅游的主体项目、服务业发展的龙头项目、城市品位的代表性项目。 为更好地树立旅游大世界的对外形象和品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 
    1、旅游大世界标志设计方案。     2、旅游大世界宣传语。 
    一、旅游大世界标志设计要求: 
    1、能够准确体现烟台旅游大世界的地域、文化、功能特征。     2、能够体现团队精神。     3、标志设计要能够便于广泛的流通,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4、设计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创作,具有原创性。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二、旅游大世界宣传语要求 
    1、体现旅游大世界的项目内容、功能特征。      2、朗朗上口,易记易传,富有行业特征和时代感染力。 
    三、投稿要求 
    1、投稿者应提供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求图文清晰)投稿者请在信封下方注明“烟台旅游大世界标识征集”。同时可提交电子文稿。(可提交多份作品)     2、附有设计理念文字及创意说明,统一以A4纸规格。     3、作品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     4、稿件邮寄或E-mail: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大马路128号 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收     邮政编码:264001     联系电话:0535-6669821     传 真:0535-6669821     电子邮箱:mingwang27@126.com 
    5、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5月10日(2009年5月18日宣布入围结果)。 
    四、奖励办法: 
    1、旅游大世界标志录用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宣传语录用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     2、两款设计入围前三名者分别给予纪念奖。 
    五、特别声明: 
    1、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凡录用作品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4、本次有奖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所有。     5、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七、其他说明 
    有关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资料及情况,可通过以下相关资料进行了解:www.yantaitourismworld.com 
  
    烟台旅游大世界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 http://www.shm.com.cn/2009-03/27/content_2545443_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