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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   根据《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万宁市委市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万委办发〔2009〕9号)精神,为开展好万宁市城市名片征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万宁市城市名片征集活动,塑造万宁城市形象,充分展示万宁的独特魅力, 向世人推介美丽的万宁。 
      二、 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 万宁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万宁市旅游协会 南海网专题部 
      三、 组织机构      成立万宁市城市名片征集活动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韦章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 游宪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钟红霞(市旅游局局长、市旅游协会会长)          梁冬媛(南海网专题部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钟红霞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四、 活动内容:      征集万宁城市形象标徽;      征集万宁城市宣传口号;      评选万宁十佳优秀旅游景点、评选万宁十佳特色美食。 
      五、 征集时间和范围      自2009年10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面向关心、支持万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六、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25日至2009年10月31日):在南海网、万宁电视台、万宁政务、万宁政府门户网、万宁旅游官方网等媒体刊发公告。在南海网显著位置设置活动宣传窗口,开设专版,刊登专题及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相关信息。      (二)征集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收集各渠道发送来的稿件,并分类整理。      (三)评选阶段(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5日):万宁市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最后报活动组委会讨论确定。      (四)揭晓阶段(2010年1月底):举办颁奖晚会,公布万宁市城市名片征集评选结果届时邀请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 征集及评选要求      根据我市基本情况(见万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anning.hainan.gov.cn万宁旅游官方网www.hnwnly,cn)和以下具体要求进行设计、创作和评选。      (一)万宁城市形象标徽。                                             1、标徽设计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能体现万宁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特点,符合万宁的城市气质。      2、简洁大方、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便于放大或缩小,能够适用于政府各类宣传需要。      3、注明尺寸、颜色和设计说明。      (二)万宁城市宣传口号。      1、万宁城市宣传口号要能体现万宁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特点,符合万宁的城市气质。      2、要简洁明快、朗朗上口。      3、说明创作意图。      (三)万宁十佳旅游景点。      万宁境内已开发或待开发的景点都可作为评选对象。      (四)万宁十佳最受欢迎的特色美食。      是万宁所特有的美食均可参与评选。
      八、 投稿方式      (一)信函投稿      填写所附投票表,剪下后采用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路海南日报社南海网网络运营中心,邮编570216,在信封上注明“万宁市城市名片征集评选”字样。      (二)网络投稿:      登陆本次活动独家网络合作伙伴南海网,点击进入投票区进行网上投票。通用网址:万宁城市名片,网络实名:万宁城市名片。      (三)短信投稿 (适用于城市宣传口号、十佳美景和十佳特色美食评选)。      发送方式:编辑短信“F+宣传口号(十佳美景、十佳特色美食)”发送至1062886655(仅收取通信费0.1元/条)。      (四)游客投稿。      在万宁主要星级酒店、景区景点和旅游购物点等地方,设立投票处发放单页选票,游客可随取随填随投。 
      九、 奖励办法      (一)设万宁城市形象标徽入围奖十名,其中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其它为优秀奖(7名):各奖励800元。      (二)设万宁城市宣传口号入围奖十名,其中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800元,其它为优秀奖(7名):各奖励300元。      (三)对万宁十佳景点和十佳特色美食评选的参与者,抽取30名幸运者,各给予300元的奖励。 
      十、注意事项      (一)城市形象标徽和宣传口号应为作者原创,入围和获奖内容的著作权、使用权等归万宁市政府所有。      (二)本次万宁城市名片的征集和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三)投稿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来稿截止日期:2010年1月15日。                            主题词:城市形象 宣传活动 通知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22日 印发 http://wanning.hainan.gov.cn/v6/news/news.php?type=news_zhengwugonggao&id=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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