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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外交往,弘扬中华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新疆,了解天山天池,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奖征集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标志图案。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图案内容: 
  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标志。 
  三、设计要求: 
  1、景区名称标准文字: 
  中文为:中国新疆天山天池 
  英文为:TIANSHAN HEAVENLY LAKE SCENIC SPOT XINJIANG CHINA 
  2、作品需紧扣天山天池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发展战略和目标; 
  3、作品要立意准确,构图、色彩简洁明快、内涵深刻而易于记忆,并充分照顾在VI(视觉识别系统)中的应用; 
  4、宜在各种场合宣传,有广泛的适用性; 
  5、图案注明所采用颜色的色标、色号。 
  6、参赛作品须打提交以下内容: 
  (1)彩稿; 
  (2)墨稿标准制图(九宫格); 
  (3)效果稿(烫金、烫银); 
  (4)中英文组合; 
  (5)标识释义。 
  四、设计作品可以个人名义参选,也可以单位名义参选。所有来稿请注名作者、单位、联系及通讯方式。 
  五、作品评选: 
  征稿截止后,将组织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新疆美术家协会、新疆各大院校专家教授、部分业内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选,并将结果公布于众,评选结果将给予公证。 
  六、作品提交规定: 
  1、设计者以专递的方式提交设计作品; 
  2、作品应附有设计图的纸和电子版; 
  3、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概不退还; 
  4、来稿请于邮件封面注明“新疆天池风景名胜区标志图案设计”字样。 
  七、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中标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八、说明: 
  1、凡选送的作品,一经天池管理委员会选用,作品的著作权及其衍生权利均归天池管理委员会所有,提供选送作品的选手不得主张著作权。天池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拥有著作权项下的所有权利,未经天池管理委员会书面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 
  2、若参评图案引起法律纠纷,由图案设计者承担法律责任。 
  3、来稿请寄: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501号 
  联系人:刘英 甄梅 
  电 话:0994-3522232 13779261902 13779871638 
  传 真:0994-3522252 
  邮 编:831500 
  九、参考资料: 
  为给设计者提供设计参考,天池管理委员会有偿提供人文系列丛书(一套7本)、《瑶池与西王母的传说》(文字)、《天山天池》画册、《新疆概览》等资料一套,每套412元人民币,自愿购买,含邮寄费。 
  特此通告。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十五日 
 http://www.wlmqwb.com/2971/2972/201005/t20100521_11830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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