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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征集会徽设计 2000元

  发表日期:2008年4月22日          【编辑录入:Mcwolf

  “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 活动

  会徽征集

  “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是广西电视台《寻找金花》节目2008年特别策划的节目。将“火炬手”、“金花”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身份以奥运的名义组合在一起,用民族体育竞技独特、趣味及平民化的特征唱响“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口号。让奥运火炬手的公众关注度及《寻找金花》品牌自身的美誉度两大资源合力展示奥运旗帜下的民族之美。
 
 
该节目内容定位重在展示民族体育竞技项目趣味性和知识性、参赛者在竞技过程中的人性、竞赛过程跌宕起伏的故事性。以典型民族环境为背景的外景基地为主阵地,通过项目设计的竞技内容、参赛者的真实体验来诠释“运动民族之美”的主题。

  现向全社会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开征集“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的活动会徽。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会徽能表达“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活动的内涵与外延,并与“寻找金花”LOGO(后附)有一定的相连性;

  (二)会徽要求设计简洁,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图案清晰流畅,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识别度。

  (三)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会徽作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作品核心设计方案(包括图案或文字符号);

  2.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

  (五)应征标志作品以电子格式或光盘形式提交。

  1.作品需存储为JPG、TIF格式,最好是矢量图。规格A4大小纸张,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2.创意理念说明,要求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3. 来稿请注明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二、评选方法

  (一)由广西电视台卫视编辑部进行评选。

  (二)评出入围作品10个。其中评选出设计金奖1项(录用作品),优秀奖9项。

  (三)会徽方案一旦入选,该作品版权即归广西电视台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1日止,逾期不予采纳。

  四、奖励办法

  1、设计金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设计费人民币2000元;

  2、优秀奖:9名,颁发获奖证书,设计费人民币100元;

  获奖单位或者个人请自行申报纳税。

  五、权利说明

  (一)标志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作者对所提供的标志设计方案原创性和著作权自行负责。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选中的作品,在获得相应设计费后,该作品的全部权利归广西电视台所有。

  (三)广西电视台保留从本次应征作品中确定会徽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志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者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六、投稿方式

  (一)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电子格式请发送至xunzhaojinhua@vip.sohu.com

  (二)光盘刻碟请快递邮寄至: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广西电视台《寻找金花》节目组。邮编530022。(来稿请注明“会徽征集”,并提供设计者的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三)截稿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入围作者,投稿作品如有内容重复雷同,仅接受先投稿者。

  七、附加说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有关“我是明星——奥运火炬手•金花运动会”的其他情况,请登陆广西电视台官方网站www.gxtv.cn查询,或致电《寻找金花》宣传组了解,联系电话:0771-2091104。

  (三)广西电视台保留对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广西电视台卫视编辑部

  200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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